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

关于2008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的通知

2008-04-01

 

 我所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和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所2008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2008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根据我所考生考试成绩实际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为:

理学:总分 305 分、英语 50

农学:总分 295 分、英语 45

二、达到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复试采取差额复试方式进行。请考生按时、按要求参加复试,未能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要求,我所对拟准予复试的考生要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复试时请考生提供的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5、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等)两份,A4纸打印;

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处红章,往届生加盖人事档案单位红章)

复试结束后,研究所将通过复试资格的考生资料报研究生院,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日程安排:

复试时间

复试内容

地点

备注

200841

(下午330530

资格审查

重大科学工程楼102

带齐所有材料

200842

(上午800

 

体检

海淀医院体检中心

早晨空腹,自行前往

200842

(下午200—400

 

笔试

重大科学工程楼二楼报告厅

含专业课笔试和英语笔试

200643(全天)

综合面试(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重大科学工程楼220

 

 

五、复试说明

复试原则上不指定参考书,以大学本科农学类教材为主要参考资料,主要考核考生对学科的整体把握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英语口语、听力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30%。

 六、录取说明

复试结束后,按初试(占60%)和复试(占40%)加权总成绩进行名次排序,得出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加权后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六、费用

请各考生准备体检费 132.20元,参加报名资格审查时交科研处,多退少补。考生复试期间的食宿自行解决。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

2008年3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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