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 织 机 构
   

 

人事处(党办)

 

 

   

一、人事(党办)处工作职责范围

负责研究所的人事管理。负责制定各类人员发展规划、计划和规章制度;承担重大人事决策和体制改革的调研工作;负责内部机构的设置与定编;负责人事公文处理、运转和印章的管理;负责起草本处职责范围内的各种专项制度及实施办法;负责全所干部考察、考核、聘任(任命)、调配管理;负责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工作;负责全所科技人员技术职务晋升的评审、推荐工作;负责国家级、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技术工人的录用、培养、调配以及技术等级评选、推荐及组织培训的管理工作;负责临时工、流动人员的聘用、工资和社会保险管理;承办单位法人登记、年检等工作;各类专家管理,优秀人才引进;办理出国(出境)人员政审工作;负责全所职工工资标准调整、晋升,3%奖励工资晋级及日常管理;负责全所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险的核定、缴纳及报表工作;负责编制和上报各类人事管理报表;负责全所安全生产;承担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负责工龄、选拔晋升、工资福利、保险等人事管理的政策咨询,解答和处理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疑难问题,协调和解决有关矛盾;完成所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研究所党委的日常管理。负责所党委会的组织准备、记录,会议纪要和决议的起草,会议决定、决议的催办、执行;负责所党委、纪委公文处理、运转和印章的管理;按照上级和所党委的要求,负责党建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完成所党委交付的组织生活与组织建设工作;承担所党委的组织、宣传、纪律检查、统战等日常工作;承担对所职代会、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和民主党派的工作检查、指导;负责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全所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负责党务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全所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承担所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分会的日常工作;完成所党委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人事(党办)处岗位职责

1、   处长 

负责人事处全面工作及干部管理工作,主要对应院人事局干部管理处、监审局监察处,具体承担:

负责全所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党组织建设规划和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

制定人事处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并监督执行;

负责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与规章制度的起草、落实工作;

实施中层干部考察、考核及任免工作;

负责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制度;

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和机构改革有关工作;

承担科技副职和挂职锻炼干部的选派与管理;

负责干部离退休手续和相关待遇的审批工作,对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的指导;

承担干部出生日期和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核实、报批工作;

负责干部调配、聘任工作;

负责全所职工的年度考核的组织工作;

承担干部两地分居、家属农转非工作;

负责党委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

负责协调、沟通与院、所等有关部门之间,所内职工之间的各种人事关系;

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副处长 

协助处长工作,负责科技人员管理工作,主要对应院人事局科技人员管理处,具体承担:

负责全所科技人员队伍建设规划和规章制度的起草与组织实施;

负责科技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规划的起草与组织实施;

承担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评聘与管理工作;

承担科技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的制定及实施;

负责国家级、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评审、推荐与管理工作;

负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评审、推荐与管理工作;

负责各类专家人才储备人选的选拔、推荐与管理工作;

负责院级、所级杰出人才的评审、推荐和考核管理;

留学回国人员科研课题经费资助和其他人才基金项目评审、推荐与管理工作;

负责优秀人才的考核、引进工作;

承担应届毕业生考核、录用和接收工作;

负责科技人员的考绩档案管理工作;

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劳资统计 

负责劳资、统计工作,主要对应院人事局劳动工资处及海淀区劳动局、北下关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及外省市驻京办事处等部门,具体承担:

起草工人队伍建设的规划和规章制度;

承担全所工人的招录、调配工作;

负责技师的考核、评聘,技术工人的培养、考核、定级以及工人队伍建设管理工作;

负责全所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临时工、流动人员、博士后的工资、福利与劳动保护管理工作;

负责全所各类人员社会保险费用的收缴工作;

负责临时工、流动人员的用工计划、劳动合同、工资审核等管理工作;

承担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安全生产的教育、管理工作;

负责实验室有毒有害保健津贴的管理工作;

负责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管理工作;

负责全所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北下关街道办事处统计科、民政科统计报表管理工作;

负责海淀区社会保险中心各种保险和劳动局工资年审报表管理工作;

负责外省市驻京办事处农民工用工统计报表和证件管理工作;

负责人事处印章和公文运转管理;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4、党务管理:

负责党务、出国政审和机要文件管理等工作,主要对应院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局劳资处、院办机要室,具体承担:

负责所党委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的起草;

负责党员发展计划的起草与落实,履行新党员审批手续;

承担党委交办的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

负责党员管理与培训、党费管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负责全所政治理论学习,重大的政治活动、政治任务、会议的具体宣传、教育、组织落实工作;

负责政治保卫和安全稳定工作,努力做好“法轮功”练习者的帮教工作;

负责组织全所“创先争优”和创建“标准党支部”和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

承担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具体组织工作;

承担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负责统战工作,联系民主党派、归侨侨眷、台胞台属和无党派代表人士;

负责党建和所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分会的日常工作;

承担所精神文明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开展精神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

负责机要文件的传阅、保管及党委文件运转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所属工会、职代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的工作,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

负责出国(出境)人员政审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的管理工作;

负责所党委、纪检、监察、工会的印章管理工作;

负责各类党务有关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长:段春兰 (010)62186637

E-mail:clduan@caas.net.cn

处长李巨光   (010)68918599

E-mail:lijg@mail.caas.net.cn

 

陈国英68918599)   杨克理 62186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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